彬县软硬兼施双管齐下强化公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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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把加强公车管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的突破口,坚持“硬约束”和“软制度”兼施,双管齐下,剑指“公车病”,让公车彻底姓“公”。

一是“统一标识”杜绝“特权车”。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越野车全部贴上红底黄字,印有“彬县公务车”字样及“举报电话(029)34922442”统一标识。明确提出“三严禁一封存一公开”,即严禁公车私用,所有公务用车不得用于参加婚丧嫁娶、接送配偶、子女、亲属上下班及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借,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公车。实行公车双休日、节假日封存制度;向全社会公布公车标识、公车号牌、车型、使用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二是“公车拍卖”清缴“超标车”。成立清理规范公务用车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等部门全程监督检查,分4个小组,由县委常委带队,通过逐一查看车辆登记信息、查验实车、调阅单位资产账目等方式对全县108个会计单位的公务用车逐一调查清理,造册登记。共收缴超编超标公车28辆,拍卖公务用车27辆,归还1辆,拍得资金全部上缴国库用于改善民生。清查拍卖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

三是“消费留痕”打造“阳光车”。所有预算单位,公车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运行维护费等19项必须强制使用公务卡消费,必须严格执行县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引进公务卡结算方式,单位财务人员通过专门系统,直接查询工作人员公务消费的时间、地点、消费金额、客户名称等具体信息,与发票及刷卡凭证一一核对,替代传统的现金结算方式,变过去“无迹可查、无据可寻”的现金支出为“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的公务卡消费。

四是“五条铁规”剑斩“毒瘤车”。制定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公车驾驶人员“五条禁令”,实行公车定点存放、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实行公车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降低运行成本。实行“一车一账,定期公开”制度,各单位根据各车辆的使用年限和使用情况,确定油耗限额,并按月公布每辆公车的行驶里程、用油量和百公里实际耗油量,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同时要求城区干部下乡开会一律步行,农村下乡一律拼座,严禁公车私用,剑斩“毒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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