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纪委重拳出击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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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持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主责,以推动“两个责任”为切入点,强化组织领导,出重拳,下硬手,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作风建设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采取举办“渭城大讲堂”、专题报告会、警示教育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先后开展区级层面的专题学习培训8场次,强化党委、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形成了共识,增强责任担当。及时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并制订了相应的问责办法,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任务和方法途径,凝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要求各级纪(工)委退出其他分管工作,把监督权交还主责部门,厘清职责,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目前,区纪委只牵头负责6个,退出31个议事机构。

开展专项督查。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区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各街道办、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采取深入村社走访调查,听取干部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查阅关于工作开展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制度建设等情况,听取主要领导开展工作的专题汇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突出对“两个责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1个党委提出了整改要求。

加大考核力度。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对排名靠后的单位,由上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其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制定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办法》,连续两年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街办、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独考核,把日常工作督查、专项检查等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促进各单位抓日常、抓平时,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发挥考核的向导作用。先后对窑店办、文汇办等4个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在年底考核时实施了“一票否决”,对监督责任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7个街办、部门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严格实施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调查当事人,又调查涉案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制定印发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9种情形和问责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12种情形,加大问责力度,传导工作压力,促进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对13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7人,建议组织部门作出免职或降职处理6人。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人适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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