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17日至20日,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队,组成7个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将采取四种形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由各县市区纪委汇报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召开座谈会。考核期间,与基层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及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了解各县市区反腐倡廉政建设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征求对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进行民主测评。座谈会上,将对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测评。四是进行个别谈话。考核组将与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曾担任过县上主要领导的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个别谈话,了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考核结果将计入各县市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