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三个机制”,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切实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全市拉起了一张张廉政“预警网”,使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使许多易发多发的腐败“风险点”被消除在萌芽状态,推进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完善预警信息收集制度。为了增强预警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市纪委不断拓宽预警信息来源渠道。一是加强与市人大、政协、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获取廉政信息,纠风办与各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了解各行业在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聘请廉政监督员,每季度开一次廉政监督员信息会,专门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从中发现一批预警信息;二是从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将群众来信来访纳入预警信息采集范围内,确保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查,建立健全接访制度;三是通过专项检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财务审计、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法和形式获取预警信息;全市1-10月份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廉政预警信息达300余条。
二是完善预警信息反馈制度。市纪委将获取的预警信息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和归类,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收集的信息转交相关单位或有关室承办。具体承单位(室)及承办人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纪委,市纪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预警措施,向被反映人或单位发出廉政预警公告(通报),反馈给本人或单位,同时在单位支部会议或机关大会上召开专题会议,指出个人或单位应当注意的苗头性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确有违纪行为的进行立案查处,对个别认识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面对面”座谈,帮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
三是完善预警信息落实制度。市纪委在开展预警工作中充分运用警示训诫制度,充分利用“提醒+警示”这一形式,抓整改促落实,对一般性的问题由承办室或分管领导找个人或单位领导及时进行沟通谈话,指出不足或需改正的地方,不作记录和回访;对情节较轻、在群众及社会上还未产生不良影响的事,由市纪委常委或副书记给予警示提醒,及时监督其整改;对未涉及党纪国法但在群众及社会中造成一定影响的,由市纪委副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并采取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督导或责令纠错,未改正的继续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直至完全改正,市纪委在整改期内定期督查,被整改单位或个人定期向纪委报告整改情况。市纪委对重大工程建设、行业不正之风、干部提拔任用等工作及一些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开展了预警工作,截止10月份,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廉政预警工作60余次,对20多名干部进行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
文章来源:兴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