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强化五项措施促进信访案件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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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咸阳市纪委强化督办催办,采取发函督办、下去检查、请来汇报、信访听证、调卷审核等形式促进信访案件查办,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发函督办。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或者关乎民生影响较大的信件,采取发函要结果督办,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限期办结。线索简单、未立案的要求30日内查结,复杂信访件或转立案的限60日内办结。逾期未办结的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及办结日期,未按期办结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在全市通报批评。截止目前,发函要结果42件,到期的 22 件已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二、现场催办。对实名举报、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派人到信访案件承办单位现场催办,了解查办情况,指导办案,要求基层认真调查,对于连续两次调查不彻底的,年底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三、信访听证。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监会成员以及德高望重的人士参加,信访双方当面质证,参加人员发表意见,商议解决办法。对于缠访、集体上访,市纪委曾2次派人亲自参加听证会,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四、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有些信访问题虽经有关部门多次调查,但群众对查处结果仍不满意,导致重复访、越级访。市纪委吸收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老干部参与调查,与群众代表主动沟通、密切协作,使问题得以彻底解决。五、调卷审核。对已经报结群众仍不满意的信访件,市纪委分期采取调阅卷宗,查看资料的办法审核,对于资料不齐全的要求补充材料,处分不恰当的要求重新研究,落实处分。做到调查不彻底不结案,处理不到位不结案,将卷宗审核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力促基层办“铁案”,提高办案质量。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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