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积极探索群众诉求办理机制 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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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咸阳纪委坚持把解决合理诉求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切入点,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咸阳特色的群众诉求办理机制。


    一是畅通诉求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将接访的领导扩大到了县、乡(镇)两级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在县市区推行了民情直通车制度,一些县市区分别建立了民情民意中心户、民情恳谈等便民服务制度。市、县两级建立了信访接待大厅。这些措施的落实,进一步畅通了诉求渠道,让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诉。


    二是解决合理诉求。建立健全领导包案、部门协作、限时办结、跟踪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群众的每一件合理诉求都能得到较好解决。2009年以来,全市受理群众诉求5.6万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2.4万件,解决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问题4638件,化解矛盾纠纷1.8万件,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64件。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办理质量。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解决诉求的标准,实行跟踪问效。对办结的信访问题,采取电话询问、入户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直至息诉罢访,较好解决了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2011年,全市农村群众到省、市上访同比下降17.3%,对诉求办理满意率达到96%。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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