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上下互动、定点帮扶有效提升基层纪检干部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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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使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回归案件查办主业主责,长武县采取三项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纪检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收上来”集中培训。针对基层纪检干部交流调动频繁,“新兵”较多的实际,县纪委定期不定期举办全县纪检干部案件监察业务培训班,从信访、监察、审理多方面对新任纪检干部进行培训。精心编写《模拟案卷》下发基层纪委、纪检组,使他们学习有资料,办案有参考。采取轮流到县纪委监察局“上挂”锻炼制度,每次5人,每期两个月,促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尽快进入角色。

“带下去”实地办案。县纪委制定了“以案代训”轮训计划,分期分批抽调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县纪委办案,将34名县级部门纪检干部分成五个联合履职小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通过传、带、帮以及实战演练的方式,让部门纪检干部尽快掌握办案技能。自实施以来,34名部门纪检干部全部参与到县纪委“以案代训”,人员轮训率达到100%。

“一对一”个别指导。县纪委建立了协审把关制度,并将协审的范围从立案案件扩大到初核案件,实现了协审全覆盖、无死角的目标。县纪委对基层送审的案件当场审理,对证据不足、材料不全、文书格式错误、定性不准等问题,当场反馈,并与办案人员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审结后,将审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办案人员,对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要求整改后送县纪委复审,确保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全县基层纪委、纪检组共初核案件25起,其中:调查了结18件,转立案7件,撤职以上处分3件,信访举报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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