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强化制度监管 源头预防腐败
三原强化制度监管 源头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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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三原纪委以完善制度为抓手,通过实施多种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预防腐败。
    一是深入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实名推荐制、考察预告制、民主评议制、任前公示制、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办法》、《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施办法》,确保干部选任工作“阳光操作”。全年,县委常委会先后对21名干部人选进行了票决,对3名教育系统、12名公检法系统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考试,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是积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全县450余名县乡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从“理想信念、工作作风、推动发展、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整改;推行党政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全县累计已有6批69名“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共查摆问题140个,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18项,解决突出问题28个;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全年实施警示训诫29人,其中警示提醒22人,诫勉督导5人,责令纠错2人,县纪委书记同乡镇、部门党政负责人谈话20余人,任前廉政谈话15人;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共对12个单位12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审计,其中离任审计1项,在任审计11项,收缴财政违纪违规资金60万元。
    三是全面贯彻中央“四个法规文件”,7月份,中央“四个法规文件”出台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宣传,抓好落实。在省纪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后,及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6项主要任务、4个关键环节、8个方面32个治理工作具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对县发展计划局、土地局等9个牵头部门主要职责、治理重点、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同时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对全县 2008年 1月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 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它投资规模 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认真自查,逐一建立项目台帐,摸清底数。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文章来源:三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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