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
咸阳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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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把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用人环境的重要措施,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
  中纪委、中组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后,咸阳市及时召开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与会领导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了发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秀英同志发言时提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着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培训、选人用人违纪案件的查处、贯彻落实中与组织人事部门的配合协作及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四项工作。
  市委书记千军昌同志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他强调,各级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贯彻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抓住关键,不折不扣地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良好环境和强大合力;完善配套措施,抓紧制定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和领导干部受处理情况报告及反馈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强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实绩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建立巡回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构筑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要以贯彻制度为契机,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不断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深入推进“三百工程”,努力从制度上消除用人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用人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信访、电话、互联网“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加大治庸治懒和干部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的问题。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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