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狠抓基层办案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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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咸阳市纪委始终把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1年,县乡两级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3件(次),初核667件,立案648件,结案650件,立案数量占到全市办案总数的99%,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基层重点案件查处力度。一是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贪污侵占或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救灾救济款物等领域案件的查处,查处贪污案件94件,处分93人。如:渭城区塔尔坡村党支部副书记吴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3万元为自己购买商业保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旬邑县李家村村委会委员李某私自挪用搬迁户建房土地补偿款3万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是重点查办了一批基层干部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查处,查处失职渎职案件265件,处分284人。如:兴平市商务办主任刘某、副主任张某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秦川屠宰场存在不合格肉品等问题,受到警告处分。三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重点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按照省纪委《关于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通知》的要求,采取会议集中交办和县市区筛选线索自办相结合的方式,先后2次筛选了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43件,立案7件,处分8人,警示训诫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全年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16件,处分328人。

 

    二、用制度规范基层案件管理。一是落实基层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各县市区纪委采取领导包抓、交叉阅卷等方式,评查案件1520件,规范案卷139宗。重点对县乡纪委20092010年查办的130余件自办、协审案件组织抽查,纠正实体、程序错漏284处,有力促进了基层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深入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结合办案协作区制度推行中发现的问题,先后两次下发深化完善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通知,对协作区办案的组织领导、案源确定、后勤保障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在领导责任、办案人才库的管理以及加大协作区办案力度上提出具体要求。2011年,通过协作办案方式立案8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三是坚持乡镇办案县纪委协审制度。全面实行了乡办县协审制度。2011年,各县市区纪委协审案件587件,解决了乡镇纪委案件审理人员缺乏、审理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保证了乡镇办案的质量。

 

    三、用措施提升基层办案水平。一是加强统计分析,促进基层办案。坚持每月统计主要办案数据,每季度分析办案情况、办案特点和存在问题,年终通报基层办案工作主要指标;根据案件管理数据,对基层查办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总结经验,为基层办案工作提供服务利用《查办案件工作快讯》,定期向各县市区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基层办案工作。二是强化督办措施,提高基层办案效率。采取“四督办法”,通过会议督办、文件督办、谈话督办、检查督办等形式,听取查办案件汇报、通报办案情况,提高基层办案效率;突出督办重点,加大对县乡纪委的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力度,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通过上门督办、听取汇报、协助调查等方式督促案件快速查办。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基层办案工作合力。在调研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部门、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为县乡纪委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调整充实办案人才库,依托办案人才库中办案能手的业务专长对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为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储备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文章来源:二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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