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推行有错无为问责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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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错要问责,无为更要问责。”近年来,永寿县在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率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行有错无为问责机制。

该县通过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制、效能投诉制、过错追究制等八项制度,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减少了审批环节、节约了行政成本,使机关公务人员在行政管理、服务活动、履职尽责、工作精神状态等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实现了“五个突破,五个明显”。即: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上取得了突破;在规范机关行为上取得了突破;在确保政令畅通,努力在推进工作落实上取得了突破;在树立永寿良好形象上取得了突破;在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了突破。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改进,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初步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此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管理不力、效率低下等效能投诉案件37件,办结37件、处理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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