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打印

今年以来,永寿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第一季度查处的11起典型问题是:

1、县药材公司经理袁建行招待费过大、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渠子镇渠子村党支部书记邵宗江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监军镇古屯村村委会委员葛百特超标准操办女儿婚礼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监军镇朱介村党支部书记朱国强、村委会主任陈建英违规发放慰问金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马坊镇门家村村委会副主任宋志辉超标准操办儿子婚礼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店头镇桃花塬村村委会主任张宗民公款吃喝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仪井镇孙蒙村村党支部书记孙怀育公款吃喝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马坊镇北宋村党支部书记宋红兵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马坊镇下来村党支部书记来振杰、村委会主任来金银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常宁镇穆家村党支部书记穆西焕、村委会主任穆西朝违规支出招待费的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县逸夫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吴战科违规操办女儿婚礼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体现了改进作风“言必行、行必果”的决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从通报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抓好村级班子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上一条:长武:做细做深做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下一条:渭城区通报2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违纪案件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