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坚持从农村基层实际出发,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抓手,以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强化七项制度,积极构建“村官”保廉体系,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
一是健全民主选拔任用村干部制度,逐步优化全县村干部队伍结构。重点解决选举中宗族势力干扰等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全面实行村党组织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直选”等方法,推选产生综合素质高,作风过硬,广大农村党员和村民信得过的村党组织组成人员,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深化民主理财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所有村级支出必须实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以切实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三是完善村务(党务)公开制度,对村务的公开事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尤其是把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纳入公开内容。
四是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各村成立党群议事会,人数一般为7至15人,由本村党员、村民和村民代表组成。党群议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提名推荐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任期与村党组织任期一致。
五是深化勤廉双述评议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实行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民主评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述廉,现场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质询并作出解答,当场进行民主测评。
六是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各乡镇成立相对固定的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小组,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会审和一年一审制。实行村主要负责人任期例行审计、离任经济审计。
七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配套制度,增强村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分解、检查考核由县、乡镇向村级延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乡镇纪委每年要对村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违规诫勉谈话。
文章来源:(永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