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院深入推进审判文书上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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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的裁判文书是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其判定的内容不仅是对当事人权利关系的确定,更是对社会进行的一种判定是非的威严公示。

 

    根据中省市惩防体系建设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要求及社会对司法公开的迫切期待,咸阳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审判文书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审判文书上网工程。2010年初,审判文书上网工程正式启动,开始在市院及部分县级法院试点。

 

    审判文书上网工程的公开载体为咸阳法院网和各县市区法院网。公开内容为经正式判决的民事判决文书、刑事审判文书、行政审判文书、执行文书。文书上网工程要求各级法院做到公开案件举证、质证和认证的过程,公开法院认定的事实,公开判决理由,公开诉讼各方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情况,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查核,随时接受监督。

 

    截止目前,市中院公开审判文书95件,其中民事判决文书53件,刑事判决文书26件,行政审判文书3件,执行文书13件。各县市区法院也积极开展审判文书上网工程,相继在本县市区法院网上公开了一批审判文书。

 

    咸阳推行审判文书上网工程以来,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法律的威严,特别是通过裁判文书公开起到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能警示类似的行为再次发生;加强了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澄清社会上流传的种种不实信息,为社会提供了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司法质量显著提高。2011年,案件评查室对中院案件共评查1135件,其中民事案件371件,刑事案件365件,执行案件56件,审判监督案件60件,立案庭案件64件,行政案件40件,研究室请示案件5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优秀452件、良好220件,合格9件,无不合格案件,优秀率65%。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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