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创新思路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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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城区始终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一、畅通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一是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程度。努力扩大民主推荐的参与范围,扩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逐步扩大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要求全区各单位在人事任免、大额财务开支、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做到能公开的,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努力实现“阳光作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三是完善干部信访、举报等制度。充分利用“渭城在线”和“渭城党建”网络,开通了“12380”举报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查核群众举报,方便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完善机制,把握干部监督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谈话诫勉、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复函、组织函询、干部监督员等相关制度,规范约束干部行为。一是把及时发现问题与全面评价干部结合起来。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都会听到一些反映,对反映的问题,都采取审慎的态度,及时查清事实,以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的正面导向和保护激励作用。二是把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通报联系制度经常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及时掌握干部信息,实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三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集体研究、任前公示等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三、抓源治本,加大对干部选拔工作的全程监督。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渭城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的暂行办法》,并在全市率先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区委组织部对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事一记、一人一档,分阶段、分程序填写详细内容,真实无误地记录原始情况,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以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依据,使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责任得到了更好地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


    四、延伸权限,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坚持从严治党、治理好领导班子和管理好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一是在选拔使用上严格要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用党政一把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遵守程序不变通。二是在权力行使上严格制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不断完善对一把手的制约机制,使一把手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按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力。三是在任职期限上定期交流。坚持对全区党政正职实行定期交流制度,加大对一把手的交流力度,防止其在一个单位“坐大”和滋生腐败现象。四是在日常管理上常抓不懈。对领导班子一把手实行定期、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既包括其工作圈,也包括其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要求一把手每半年将本人的思想、工作、廉洁自律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情况,按期向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五、牵头抓总,形成监督合力。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加强与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定期和区人大办、区政协办沟通,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反映。邀请新闻媒体对全区干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报道,努力形成抓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促进干部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全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基础。

文章来源:渭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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