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检监察纠风工作同步介入全市地震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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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市纠风办负责人的见证下,各县市区相关负责人与主管副市长签订了地震受灾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由此,全市地震救灾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启动。

  这次重建的目标是,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临时住所,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今年10月底以前,全市全面完成农村重建房屋9486户,26748间,修缮房屋16643户、43950间,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搬进新居。并对灾民建房补助范围做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对需规划重建的每户补助15000元。补助资金来源是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省、市、县财政补助;市、县救灾募捐资金。

  地震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将按照“专款专用,保证重点”的原则,管好用好受灾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级救灾款专户制度,保证乡级救灾款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规范使用。要结合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坚持做到“三公开”即:资金来源公开、救济方案公开、救济对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以及民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加查处,决不姑息。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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