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在市级部门实施中层正职轮岗交流
打印

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咸阳市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针对市级部门一些中层干部长期在同一职位,容易诱发腐败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中层正职轮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干部培养选拔监督机制。

明确交流范围和条件。市级部门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科级),在同一职务任职满5年,应进行轮岗,任职满8年必须轮岗;在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执法监督、项目审批及其他重要岗位任职满5年应进行轮岗;监察室主任任职5年以上的,由所在部门提出轮岗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后实施。

严格上报和审查。市级部门严格按照轮岗工作要求,对每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对每一岗位明确轮岗方式、时限,经党委(党组)研究并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组织人社部门逐一审查备案,严防漏报、瞒报。因岗位职能专业性强,暂时不具备轮岗交流条件的,需向组织和人事部门专题请示报告。

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轮岗交流方案进行审核,对轮岗交流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部门党委(党组)负责按照规定认真筛查,精心组织实施轮岗,研究制定轮岗方案,督促全面落实。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对本部门落实轮岗交流工作的监督,协助配合部门党组(党委)抓好轮岗交流工作,对拒不执行党组(党委)轮岗交流决定的党员干部,追究纪律责任。市纪委机关负责对轮岗交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推进不力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瞒报、漏报以及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轮岗交流的通报批评,并视其情况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截止目前,党群部门29个单位进行自查,8个单位需要轮岗交流;政府部门51个进行审查,34个单位需要轮岗交流。同时,市纪委机关已对市级部门轮岗交流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思想不重视、不按要求上报、轮岗实施方案不具体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强调轮岗交流工作纪律。


上一条:礼泉县建立县委常委执行廉政承诺制度
下一条:“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旬邑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