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委、市纪委积极探索落实领导干部,特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监督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活动,从而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断增强,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他们的具体做是:
一是突出主题。为了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个人履行职责这一主题,避免将个人述职等同于县区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他们在每次述职前,都对述职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把单位和部门的 “一把手”个人组织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情况;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和组织落实情况;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对述职报告审阅把关,提出修改意见,保证每一份述职报告都能突出第一责任人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这一主题。
二是分层述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纪委负责协调,分为三个层次进行述职。首先县市区委书记向市委书记述职,市委常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参加;其次各部门“一把手”向主管市委常委或党员副市长述职,市纪委常委、室主任按照包抓部门责任分工分头参加;第三是要各县市区参照市上的做法,安排述职活动,保证了全市的市县乡三级主要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领导都能参加述职活动。
三是严密组织。每次述职前,市纪委都要制定严密的述职活动方案。为了使述职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市纪委都要进行深入的调研,制定并以市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活动的安排意见》,对述职的思路、方法、对象和内容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同时,对述职工作明确责任。由市委廉政办负责述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市纪委常委和室主任,包抓个市级部门的述职工作。在加强组织协调方面,市纪委经常召开会议,听取述职工作组织准备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纪委常委和各室主任,分别承担了市直部门分组述职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布置会场,组织召开述职会,收集整理情况,保证了述职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在述职结束后,由市纪委联系人负责写出汇报材料,连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一并交市委廉政办,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