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集中审核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消毒”
三原集中审核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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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原优化办、纠风办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从4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业性组织以及社会团体面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进行清理审核,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行为,为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消毒”。
    清理审核工作具体分为自查上报、集中审核检查、审定公布三个阶段。主要针对目前各部门、单位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严格坚持“八个严禁”原则进行:一是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集资项目,中央和省上已明文规定取消的收费、集资项目,必须坚决停止;二是严禁擅自提高收取标准,扩大收取范围,中央和省上已明令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必须坚决降低收取标准;三是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四是严禁向管理服务对象强买强卖,强制接受其指定服务,从中牟利;五是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组织对管理服务对象收费;六是严禁将应由管理服务对象自愿接受的咨询、信息、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强行收费;七是严禁强制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检查、评比和学会、协会等,以此收取费用。八是严禁强行向管理服务对象拉广告,强制或变相强制其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

 

文章来源:三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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