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呈现四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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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此项活动开展的扎实认真,成效明显,具有细、高、严、实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组织细。市县两级都高度重视,召开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各级纪委书记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抽出精兵强将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整个评查活动分单位自查、重点抽查、总结评比三个阶段,对评查的范围、内容、标准、方法、步骤以及每个阶段的具体要求都做出了祥细的安排部署,并对所有参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是标准高。按照“二十四字”的基本要求,提出了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进行分级评查,并从事实与证据、定性与处理、手续与程序、材料与文件、执行与落实等10个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对每一起案件从案件举报、初核、立案、检查、移送、审理、处理、执行、申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评查要求,对每个案件的审批权限、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等方面也要求严格按有关规定评查,绝不能随意增减环节和搞下不为例。在重点抽查中,对发现所查县市区自查的多数案件结果与抽查的整体结论出入较大的,评查小组责成所查县区重新进行自查自纠。

    三是要求严。他们要求所有参评案件要 “一案一表”、逐案登记,必须做到有案必评、有案必查,不漏一案、不放一卷。采取逐人阅卷、个案“会诊”、集体研究评议的方法,分层次对市县两级2006-2008年所办结的2082件自办案件和协审案件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评查。要求各级评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漏环节,不降标准,对被评查案件格次的认定要准确无误,对评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如实记载,能弥补纠正的要尽快纠正,是普遍性问题的,要梳理归类,研究整改措施,健全各种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工作,不断完善了案件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紧密结合起来,使案件质量评查成为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有力抓手。

    四是评查实。他们坚持边查边改,切实做到了真评实查。在开展这次活动中,各级都不怕揭丑亮短,对评查中发现的县市区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的案卷管理比较混乱、程序不够严格、证据收集不够规范、定性不够准确、处理不够恰当、党政纪条规适用不够严谨等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纠正。全市共纠正错漏315处,补办完善各种手续428份,落实处分决定91份,重新整装案卷840宗。这次活动,系统内外反映很好,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通过评查,不但规范了依纪依法办案的行为,总结了案件质量管理的好经验,保证了案卷管理的相对统一,强化了执纪责任,而且收到了县市区之间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效果,对于提高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威信都起到了积极的意义。

文章来源:咸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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