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查处一起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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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咸阳市纪委查处了淳化县环保监察大队副队长刘晓春贪污罚没款、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等问题的案件。为了引起各县区市、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在全市范围进行了通报。

  2007年冬季的一天,刘晓春同志根据局领导指示,带领本队三名工作人员在淳化县大店河道将正在河中淘苹果籽的陕西眉县人赵西明等人查获,将赵西明带到县环保局调查后,以污染河水为由罚款3100元,没有开票据,没有上交罚款,没有报告领导。晚上带领三名工作人员去饭店吃饭,路上用所收罚款给每人发300元补助,花240元买一条芙蓉王香烟发给每人2盒,吃饭花去85元。几天之后,刘晓春主动约见赵西明及其合伙人吴伯荣,提出共同经营苹果籽洗淘业务,由刘晓春负责联系果渣和淘洗地方,赵西明等人负责技术和销售,利润平分。商定后,经个体户靳少青联系,地点选在淳化县官庄沟王家河村靳的姐夫张金平家,刘在恒兴果渣厂联系了果渣。赵西明等人洗淘果籽2000多斤,刘从中分得利润7600元。2008年3月的一天,刘晓春去官庄沟时发现赵西明等人又在洗淘苹果籽,又对其罚款2800元,仍没有开票,没有上缴,没有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3、8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3条的规定,经淳化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环保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行政降级处分,没收其非法营利款,追缴其贪污款、私分、坐支款。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这个案件中深刻地汲取教训。第一,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筑牢反腐防变的思想道德的防线。要利用这一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对照检查,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类似的违法违纪问题,看党员干部思想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杂念,从灵魂深处进行反思检讨,深入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把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二,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要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各级各单位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事务的办事规则、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都要公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行政执法、司法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法办事,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对审批、执法、办案等工作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办法,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第三,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展是我市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全市人民的福祉。招商引资是加快发展非常重要的途径和办法,全体党员和各级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模范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环境。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带头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执法违法的案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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