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泾阳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以探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不断创新纪律审查方式方法,纪律审查工作保持了强劲势头。2015年1至11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结违纪案件100件,党政纪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6人,挽回经济损失139.2万元。
一是充分发挥纪检信访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坚持所有来信来访由县纪委信访室统一受理、统一编号、统一交办、及时督办并负责对办理结果进行把关。所有信访件办理实行销号制。制定出台了《泾阳县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对纪检信访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办理要求,确定了纪检信访办理中的9种减分情形,夯实了各镇各部门工作责任,真正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1-11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55件,其中立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警示训诫28人。
二是不断规范和完善纪律审查办案程序。县纪委制定出台了《2015年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对各镇、各部门案件查办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对办案程序、案件质量、办案安全提出了具体操作标准和加减分办法,为基层办案提供了操作性强的理论指导。同时继续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包部门工作制度,将委局机关领导同志分为4个组,分包13个镇和设纪委(纪检组)的部门,协助基层纪委解决办案难题。截至11月底,基层纪委共办结案件69件。
三是实行全员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县纪委成立了6个调查组,每组由1名委局领导包抓,固定两名具体办案人员。对受理的信访件和各种渠道发现的案源线索,进行分解分工,限时办结,并由各调查组对所办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负全部负责。截至11月底,纪委各调查组共核查各类线索46件,转立案33件,其中查办的高庄镇山西庄村原支部书记朱文换违纪案件、永乐镇庞家村原村委会主任李胜英违纪案件和县矿管局私设小金库案件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发文通报,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四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集中核查工作。利用7、8两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抽调全县13个镇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和7个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共60人参与集中核查工作。实行“协作区”办案,全县13个乡镇共分为3个协作区,采取协作区联合办案或交叉办案的形式进行信访件核查工作。全县启用协作区办案共查处案件10件。同时还实行乡镇纪委与县直部门纪检机构联合办案,成立6个联合办案组,深入各镇指导、协助、参与线索核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其中严重违纪违法案件4件,移送司法机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