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六大举措促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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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礼泉县始终按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天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领导和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应有之义,列出责任“清单”,划出责任“红线”,在全县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

强班子、抓队伍,厘清主体责任县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省市县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先后开展专题学习17次,组织观看《“四风”之害》、《忏悔实录》等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了马栏、照金等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现场教育2次,从而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了政治立场、严明了政治纪律。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从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执纪保障、示范表率等方面明确了党委的六大主体责任,从监督、执纪、问责、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了纪委的四大监督责任。同时将“两个责任”分别细化为20条和16条,明确“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二级责任清单。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先后下发了8个文件,统筹协调推进各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打基础,建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县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政治任务。县委常委会先后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问题,听取和研究党委主体责任任务细化、督促考核等事项,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到位。出台了《2015年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落实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部门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贯彻意见》,在全县推行权力清单及公开公示制度,建立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健全完善了领导协调机制、工作研判机制、责任传导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等体制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从机制上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

强监督,严问责,抓好主体责任追究。在日常的干部管理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培养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干部履职考察与测评工作,干部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全县15796名党员中已有7797人纳入了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建立了末位淘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健全完善了个人实名推荐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干部作风末位查究等13项制度,构建了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退二线干部办理出国(境)证照及出国(境)审批程序进行了完善规范,集中管理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276份。按照《礼泉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累计约谈130余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做到“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因没有找到不放过,解决和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今年以来,实施责任追究8件,其中主体责任追究7人,监督责任追究3人,党政纪处分5人。

找问题,勤整改,力求群众满意。继续深入开展“三难三乱”、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教育卫生计生行业不正之风、“红盾护农”、信访积案化解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整治,对以职、以权、以业谋私的行为,对推三阻四、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的行为、对克扣惠农资金、优亲厚友的行为做到“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先后对5名基层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处理、对6名村干部进行免职。县委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摸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2015年,全县共查处“四风”问题40件42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件8人。

保障,多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县财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和工作经费,建立了办案专区,改善了办案硬件条件,配强了办案力量。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了纪委监督责任重点工作、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加强监督、镇(办)纪委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提名和考察等7项制度,遴选推荐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库。强化日常巡查、抽查和暗访,切实让纪委回归执纪监督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先后对1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出台了《礼泉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实施细则(试行)》,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将核查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

勤自醒,做表率,加强自身建设。县委常委会经常组织常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带头给自己联系的镇、部门干部群众讲党课。今年以来,县委常委及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共讲党课75场次县委常委班子在重大决策出台、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共同研究,集体决定,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体县委常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九项规定”,通过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评议,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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