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有效预防和遏制节日腐败现象,营造廉洁、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重点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发扬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过节之机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对城乡生活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进行走访慰问,妥善安排困难群众冬春生活,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援助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和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双节”期间值班、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公开曝光。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