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察局着眼深化“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结合全市提出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一步强化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切实发挥好派驻监察组在提供全程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中的保障作用。
一、安排部署突出一个“早”
兴平市今年将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做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初七刚上班,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提早谋划今年的大项目派驻监察组工作,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今年项目显现的分布领域、进展情况、分管部门等新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的通知》和《兴平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2月19日全市召开大项目建设表彰推进暨纪律作风集中整治大会,对全市总投资为188.6亿元的67个大项目派驻了监察组,并在大会现场下发了派驻监察组相关文件,确保实现包抓项目、任务、标准、人员与责任的“五落实”。
二、纪律规定落实一个“严”
今年对派驻监察组将严格落实“四不要、五不准”纪律规定。纪律规定明确要求派驻监察组的所有成员不要以任何借口干预被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不要经常到项目实施地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增加企业、项目负担;不要走过场只显于文件落实而不深入项目一线解决问题;不要对企业、项目反映的问题、举报的线索只停留在听一听的基础上要有查处、有结果。不准违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派驻监察组工作纪律要求;不准收取派驻单位的任何报酬和宴请;不准收取贵重礼品和纪念品;不准利用工作之机向被派驻单位建议、安排相关人员工作;不准诱导、暗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主管人员提供到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同时加大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理并将调离出派驻监察组队伍。
三、正视不足彰显一个“实”
针对以往派驻监察组工作存在的人员不足、力量分散、服务不力等问题,监察组工作人员不深入项目、只打电话询问进展、工作不实等现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主要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进行调研,调研先后发现存在3大类5小项主要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召开2次由项目主管和审批单位、项目建设负责人派驻监察组成员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建议和意见,并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部分大项目包抓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纳入包抓人员范围,抽调原则性强、业务熟悉的年青纪检监察干部,组成派驻监察组,全市共派驻监察组67个,监察组成员140多人。先后组织以会代训形式开展派驻监察组业务培训2次,确保了派驻监察组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督促检查强化一个“细”
为保证各派驻监察组每周至少下一次包抓项目现场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了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出台了《派驻监察组日常工作检查手册》,对派驻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重点走访。重点检查派驻领导及成员到岗情况,相关派驻记录、反映举报问题记录本、处理问题记录单等资料,建立督察台账。检查结果要定期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市纪委常委会每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讲评,对派驻监察组人员工作不力、不到现场、不解决问题、阻碍项目进度等行为实施问责,对反映举报的执法单位违规操作、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派驻监察组及时介入展开调查,对问题严重的派驻监察组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并协同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及时查处。
五、服务项目塑造一个“亲”
派驻监察组工作的落脚点主要是服务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派驻监察组必须关心企业、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力度,使项目少遭遇或不遭遇来自各方的刁难和阻挠,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出力、勤帮助、快解决,同时保障企业、项目的自身合法权益,使企业、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达到项目留得住、有发展,全力塑造我市的投资环境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