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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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城区紧盯重点村组和重点部门,强化对干部贪污、挪用、骗取、截留、私分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以及非法侵占问题的查处,加大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自查摸排线索,建立责任清单。开展了全区执法监管部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针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执法不规范,责任心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监管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等问题,组织各街办及有关部门,重点围绕农村低保、惠农补贴、救灾救济等方面,采取走访、座谈、发放公开意见函、民意调查、受理投诉等方式,认真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分解量化,建立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坚持挂号跟踪,统一核查销号,推行倒逼限时办结制度,对全面办结和达到阶段性工作进度要求的进行销号,对没完成的工作进行限时办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严查违纪案件。在全区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活动”,成立5个检查组和一个问题查处组,对全区各街办、各部门、二级单位及村组财政资金使用和集体财务资产管理,特别是挪用、骗取、截留、私分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交由问题查处组核实查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制定了《渭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和《渭城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要求村组每季度月初5-7日为村组财务公开日,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以及社会捐赠等款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公布时限不得少于15日。对违法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纠正,仍不纠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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