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寸土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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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长武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把好中秋、国庆两个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四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突出“九个严禁”。要求全县各镇(办)、县级各部门针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及早安排部署,突出“九个严禁”即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公款买送月饼、购物卡、代金券、有价证券等。

二是严格执纪问责,开展专项检查。在中秋节之前一段时间,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专项检查,主要通过核查售卖月饼节礼发票、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购买的问题线索并跟踪倒查。中秋至国庆节期间开展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检查,主要通过核查税务机关餐饮发票信息、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消费的问题线索并跟踪倒查。节日期间,开展公款旅游专项检查,主要通过核查旅游景区景点门票销售、旅行社接待记录和会计核算报销凭证,查找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便利旅游问题线索并跟踪核查。节假日期间,开展公车私用专项检查,通过核查车改后相关单位留存的公车封存和使用情况,县纪委及公安部门定时定点采集高速公路通行记录,排查、核实车辆权属和实际用途,核查公车使用问题线索。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要求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督促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纪委(纪工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察局将坚决查处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各种行为,对典型问题将公开曝光,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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