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乾县纪委紧跟中省市纪委部署要求,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执纪严问责,加压紧逼治“蝇贪”,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6年全县共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40起,党政纪处分45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3人。
一是压实责任,压力传导“全覆盖”。坚持把压力传导到镇(办)部门、责任压实到村(组),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镇(办)、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持续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惩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使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常态化,切实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压力传导“全覆盖”。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攻坚“除病灶”。 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酬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是强化措施,处分问责“无盲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探索深化办案协作区、“上挂下派”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作合力,互通案件线索,整合办案资源,灵活运用交叉查案、联合查案等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进展缓慢、停滞不前的3个镇(办),约谈纪委(纪工委)书记3人,以严格的问责追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延伸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