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怎么样?“一把手”有没有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期,彬县对全县10个镇(街道、管委会)、60个部门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年终“大考”。
考核分为6组,由纪委各常委任组长,各室主任、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考核。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考核组评定等方式,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考核。
考核前,下发了考核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逐项对照考核表内容做好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明确要求考核期间严格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考核镇(街道、管委会)一律机关食堂安排就餐,不上酒水、不摆香烟,考核县直部门一律不安排就餐。考核中,考核组将各项考核标准细化量化、逐项赋分、一一考评,在考核党委的同时,随机抽查一两个下属支部,防止一些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只注重抓典型,而不全面推进,保证了考核依据客观统一,考核结果真实可信。考核结束后,县纪委在认真梳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专题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整改落实。若发现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检查工作成为有效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