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科学分工,夯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信访举报案件考核制度。将信访举报案件处理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月10日召开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汇报会,对有可能造成群访和越级上访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灵通信息,仔细研究,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三是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信访举报的案件,要求一般性问题周内办结,难度较大的问题月内办结,疑难问题三个月内办结。四是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将每周一确定为信访接待日,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倾听群众呼声,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五是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制度。由县纪委信访室每月归纳总结全县纪检系统出现的信访问题,准确把握突出问题;每季度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各级各部门是否存在违反科学发展观、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准确地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008年以来,委局领导共接待受理群众反映问题78件,其中反映领导干部相关问题8件,涉及村级干部问题33件,全部得到了办结,多年来无一起因上访群众情绪波动而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文章来源:泾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