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三强化”扎实开展新《准则》《条例》学习教育
打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礼泉县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强化了新《准则》《条例》的“准绳”“戒尺”功效,使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成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自觉行为和工作新常态。

强化学习,丰富组织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一是县委中心理论组首先学。县委常委会组织县级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专题学习新《准则》《条例》及解读,掌握精神实质,发挥表率作用。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学。新《准则》《条例》颁布后,县纪委及时召开全县纪检系统干部大会第一时间将修订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传达给每一名纪检干部,让大家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三是党员干部全面学。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设立学习专栏,刊登新《准则》《条例》及专家解读文章,为广大党员读懂、读会提供权威发布;在各单位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提高大家对条规的知晓度;县纪委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一图读懂《条例》宣传画册及《准则》小册子2000份,突出“两项法规”中“改、增、删”的内容。同时,为了检验学习效果,县上组织300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准则》《条例》知识考试,提升党员干部党纪法规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强化实践,拓宽工作思路,促进条规落底生根。结合新《准则》《条例》,县上先后制定出台《礼泉县节假日廉政“十条禁令”》《加强科级干部作风建设的六条纪律规定》、《礼泉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规定》、《礼泉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礼泉县严肃大学生村官纪律作风六条规定》等制度,各部门根据县委要求结合具体工作也制定相关纪律规定,严格约束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提升大家的规矩意识。县纪委遵循新《准则》《条例》,严格执纪审理。在阡东杨建设案件中,县纪委审理室没有采纳依据原《条例》审理意见,而是依据新《准则》《条例》“违反群众纪律”有关条款,认为杨建设身为杨家村党支部书记擅自收取群众桩基款,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最终,杨建设因侵害群众利益受到相应处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反对拦挡婚车索要财物;反对买新车放炮污染环境噪音扰民;反对生孩子无节制“烧娃”、大摆酒席、收受礼金等陈规陋习。

强化监督,严格纪律执行,提升遵规守纪意识。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设立举报箱,在网站设立举报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年初,县委对县十六届人代会五次会议缺席的14名领导干部和35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进行了实名通报。县纪委不断强化执纪监督手段,2016年以来,组织各类明察暗访近20次,查节日值班、查工作纪律、查干部作风、查各镇干部驻镇守岗、查村干部坐班,查中午饮酒,先后对44名违反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上一条:旬邑立足“四抓四早”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下一条:淳化:多措并举 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