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以落实“三转”为重要突破口,明确职能定位,优化办案队伍,突出主业主责,全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初核线索36件,了结8件,转立案28件,立案28件,结案27件,党政纪处分27人。实施警示训诫147人,其中警示提醒92人、诫勉督导37人、责令纠错18人。
强化自身建设建设,提升办案水平。该县纪委把提高人员素质作为自己的重中之重。在全县范围内举办了多场次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委局5名业务骨干和一名常委集中对86名纪检干部进行了案件查办、文明办案等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审计局、检察院等专业人员对会计凭证查阅,失职渎职的界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建立了由30名基层纪检干部组成的办案人才库,建成了标准化办案谈话室,为两个纪检监察室购买了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碎纸机、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同时,对机关干部岗位进行了重新调整,为每个纪检监察室配备了3名办案人员,优化了人员组合,充实了办案力量,有效提升了文明办案、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水平。
畅通渠道,排查案源线索。该县制定下发了《永寿县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一案双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等制度。积极发挥民情直通车的一线优势,主动从“民情直通车”下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教育医疗卫生收费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对腐败案件易发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大事后监督力度,从中发掘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
恰当运用办案技巧,突破案件查办死角。在查办案件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因事制宜,针对不同案件采取恰当的方法和技巧,使查办案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以快制胜。对正在发生的或时机成熟的案件,一旦掌握线索,从速立案,从快查结,不给腐败分子销毁转移证据和串供的机会。二是选准突破口。把案件中处于从属地位、次要责任的人和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使调查得以顺利进行。三是采取必要措施。对一些重要案件中担任重要职务的涉案人员,根据案情需要,及时采取调离、停职、免职等措施,以减少案件查办的阻力,消除关键证人的顾虑,使案件迅速查结。
震慑预防,发挥治本功能。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始终坚持“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方针,既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村务账务管理混乱的案件,发现一件、查处一件、整改一片,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注重把查办案件的结果转化为教育成果。该县先后对2起案件在全县领导干部会上进行了“以案说法”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起到了举一反三、法纪威慑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