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税企共签廉政公约促廉政
永寿税企共签廉政公约促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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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税企廉政公约,既是对税务人员的保护,更是对我们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有利于我们企业的健康发展。”日前,在永寿县税企廉政公约签订仪式上,该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廉政公约的签订和落实,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加大了源头上防范腐败的力度,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全县地税系统的党风和行风明显好转。今年以来,该局税收收入3720.89万元,完成任务2800万元的132.89%,较上年同期增长61.45%。

  去年以来,永寿县地方税务局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办法和措施,在全县地税部门全面推行与纳税企业签订廉政公约工作。截止目前,共签订廉政公约300余份。税企廉政公约内容包括税务人员公正、公平、廉洁执法,严厉禁止吃、拿、卡、要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严防漏征漏管,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优化纳税服务等8项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应严格遵守依法申报纳税,不偷税、抗税和骗税;按规定接受税务检查,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涉税资料;不得向地税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邀请地税工作人员吃、喝、玩、乐以及参与其他消费活动;不得向地税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拒绝地税工作人员提出的无理要求,检举地税工作人员的不廉洁行为等。

    

文章来源:永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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