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按照省纪委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工作要求,三原纪委结合自身实际,坚持统筹指导、就近协作、依法回避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三原县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县14个乡镇全面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办案协作区三级工作组织,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宏立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平安、县纪委副书记廉永宏为副组长,3名纪委常委和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办案协作区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和协作区联合检查组,全面加强对办案协作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协作区划分。按照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14个乡镇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由3名纪委常委担任办案协作区指导组组长。同时,实行指导组组长负责制,具体对该协作区办案力量、组织协调、案件质量、基层办案人员的学习提高等方面负责。
三是强化工作要求。各协作区指导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整合资源、通力协作,要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配合协作区办案工作,从各乡镇纪委抽调的办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及时到岗,不得推诿,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三原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