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纪委利剑高悬践行“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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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乾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利剑高悬,着力践行“四种形态”,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3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23人,占55%,第二种形态90人,占40%,第三种形态2人,占1%,第四种形态8人,占4%。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监督全履盖。把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全县各单位组织学习120场次,发放“两个责任”等口袋书2000多份。针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前打好“预防针”,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建立“咬耳扯袖”的常态化机制,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紧盯重点领域、紧扣重点环节、抓住关键环节,制定了“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厘清职责权限,做到监督全履盖。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执纪零容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成立常态化监督检查组,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等方式,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明查暗访,盯死看牢,寸土不让,今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3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件,党政纪处分11人,通报3起5人。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今年1至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95件,结案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8人,同比分别增长了28.38%、35.82%、46.25%、40%、12.5%,“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做到执纪零容忍。

三是突出责任担当,问责无禁区。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县委主要领导与各镇办党(工)委、各部门党委(党组)分别签订了主体责任书,县纪委主要领导各镇办纪(工)委和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分别签订了监督责任书,印发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明确各牵头、责任单位的具体任务,纪委定期督导、定期协调,及时向工作推进跟进不力的单位发送“督办函”,向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下发“预警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纪律建设贯穿到履行“两个责任”的全过程,保证责任落地生根。坚持把开展约谈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主要抓手,今年,针对少数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为、慢为,谈话函询47件89人,做到问责无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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