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兴平市公安局对50名拟提拔的所长、教导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针对以往一些中层干部对廉政知识学习存在“学不学无所谓,懂不懂一个样”的模糊认识,兴平市公安局把“廉政考试”纳入中层干部任用的必经程序,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此次考试主要考查拟提拔对象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法规基本知识。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的有关内容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条例和法律为考题内容。为确保考试质量和效果,该局组织考试时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考卷,考试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试卷。
这次廉政考试是一支“预防针”。廉政考试对象是拟提拔的所长、教导员,在他们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对其进行廉政考试,以考试的方式提高所长、教导员对防腐倡廉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强化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使拟任中层干部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
文章来源:兴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