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乾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换届期间信访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领导,把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县纪委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监督检查、信访稳定、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各镇纪委也建立健全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换届期间不发生越级访和群体信访事件。
二是抓排查,主动化解业务范围内信访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集中开展换届选举专项信访举报活动,对辖区内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案件及“民告官”类信访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清理,将本单位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及信访包保责任表报县纪委。同时,各镇纪委对上级纪委转办或交办的与换届选举有关的信访案件优先安排,坚决认真查处,做到直查快结。对镇纪委本级受理的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要求在第一时间落实包保责任,并于受理之日起3日内向县纪委报送。
三是抓程序,严格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在换届期间,县、镇纪委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答复,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按照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做到受理信访问题有登记,查办信访案件有签批,案件卷宗证据齐全,答复群众记录翔实。对于署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在办理期限内办结并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是抓责任,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该县明确规定,各镇纪委对县纪委交办和本单位排查的信访问题,以及署名举报的信访案件,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落实领导包案。凡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因瞒报、迟报、漏报重大信访情况;因失职、渎职或人为激化矛盾造成集体上访;发生重大、突出、集体上访事件未及时报告而致使在换届期间发生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乾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