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委决定,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面向全市公推公选7名副县级领导干部,这是该市近年来第十次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又一举措,成为机关干部关注的焦点和热议的话题之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咸阳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民主。该市按照民主、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创新机制,拓宽视野,在选人用人上积极推行了“公推竟岗”、“双推双考”、“双推荐一面试”、“公开选拔”等多种竟争方式和“大评委制”等打分制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次公开选拔之前,已通过上述多种形式,先后9批次选拔县级干部97人,其中,2次竟争性选拔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28人。这些干部,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创新,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秦风网、华商报及咸阳各新闻媒体等对该市的做法和成效相继作了宣传报道。在去年换届中,咸阳市还把竟争性选拔干部作为硬指标,提出新提拔党政领导班子副职人选的30%必须进行竟争性选拔。乡镇换届,新进班子人选的88%是通过竟争性方式选拔的,其中4个县达到100%,实现了竟争性干部选拔工作常态化,《国内动态清样》等刊物予以报道,并在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 这次竟争性选拔7名副县级领导干部,是咸阳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不断发展的又一体现,而且在选拔的范围、条件、程序,资格的审查、审定,考试的方式等方面的设置或要求更加科学合理,更体现改革创新。比如,明确规定,凡符合资格条件和职位特性要求的人员,需经个人申请、有关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根据个人表现、工作实绩,经会议研究,择优提出参与竞争人选意见;竞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公选计划,公选职位数与报名推荐人数超过1:10的先进行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专家和“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与打分、当场亮分的“大评委制”,专家组考官委托外省组织部门选派,普通干部群众可以旁听,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等。这些规定,更好地体现了竟争性选拔干部的原则要求,必将进一步推动该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源头治腐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