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出台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打印

近日,咸阳市委印发了《咸阳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对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办法》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共3大板块,74条具体工作,由31个牵头部门,38个协办单位共同完成。这些工作任务,包括党的作风建设、查办腐败案件、党风廉政教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内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

咸阳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惩防体系建设为载体,把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强化对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


上一条:秦都区纪委认真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会议精神
下一条:咸阳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