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兴平市委主体责任体系,立足压力传导、常态监管、责任追究、强化审查,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落实责任传压力,日常教育“勤护树”
进一步转变监督执纪理念,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中去。强化责任传导,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将全市反腐倡廉6项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单位,自上而下分7个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组织5个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促使各级党委主动担负责任。强化教育引导,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精心编制了2000余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法规制度摘编》,下发到各单位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手中,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牢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强化警示震慑,结合我市发生的2起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先后发送警示提醒短信3500余条,始终保持警钟长鸣,让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常态监管抓关键,防微杜渐“正歪树”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发现纠正倾向型、苗头性问题,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咬耳扯袖,针对纪律观念模糊、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采取集体和个别的方式,先后对8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及纪委书记、16名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对4个单位主要领导和3个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提醒约谈,以啄木鸟精神把问题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坚持抓细抓长,突出从严立规,针对小额采购不办采购手续、违规发放津补贴、差旅费和接待费报销不规范、银行账户无序开设、财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出纳一人兼任等15个当前较为普遍的沉疴顽疾,责令牵头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常态化的财务、审批、采购等方面监管制度75项,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坚持抓主抓重,突出关键少数,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换届选举、干部提拔等工作,对3个单位主要领导和发生违纪行为的2个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告诫约谈,对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6个单位下发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3份、通知2份,促使领导干部主动举一反三、及时躬身自省。
挺纪在前正风气,责任追究“治病树”
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当头棒喝,坚决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紧盯重点领域,开展“查问题、除风险、补漏洞、抓惩处”专项行动,对2012来全市各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及矿产资源招拍挂、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等“五大领域”全面排查规范,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限期销号整改,根据82个单位存在问题不同严重程度,向市委提出了约谈、通报、立案审查等处理建议。紧盯“六个问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维稳、来信来访、重点工作、主要指标问责实施细则,采取告诫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手段,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的76个单位严格问责追责,挂红、黄、蓝旗逐季度公开曝光考核评定结果,对31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紧盯责任落实,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围绕年终责任制考核,确定较差班子1个,降低了4个班子和19名领导的评定等次。
严查违纪零容忍,强化审查“拔烂树”
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拓宽线索渠道,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联席会议,着力从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上级交办、专项检查和审计及公检法移送等途径捕捉问题线索,共直接受理和上级转办信访件28件。规范审查程序,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印编《兴平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汇编》,统一规范了初核报告、立案决定、立案通知、谈话笔录等22种文书格式和信访处置、初核、立案、调查等26种程序表格,有效提升了纪律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今年以来,接受广大群众的举报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件,组织处理39人,党纪政纪处分69人,问责4起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