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武功县坚持运用清单制的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制定“三个清单”、 建立“三项机制”、 开展“三项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一是制定“三个清单”,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清单。要求全县各镇(中心)、各部门(单位)重点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支持纪检部门履行职责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六个方面研究制定具体责任项目,并逐一明确任务措施、责任领导及完成时间,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审核,推动“两个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做到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可评议。
二是建立“三项机制”,即责任项目机制、述责述廉述效机制和考核评议机制。责任项目机制,即要求各镇(中心)、各部门(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责任项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及本(单位)提出的责任项目,向县委及县纪委作出书面承诺,并以逐级签约的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传导。同时,还要将责任项目,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述责述廉机制,即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责任项目完成情况,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在县纪委全委会或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中进行述责述廉,班子其他领导则要在单位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述责述廉。考核评议机制,即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还要在年底接受干部群众评议,并纳入县委和县纪委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开展“三项检查”,即日常督察、重点抽查和年度检查。县委和县纪委切实加强对各镇(中心)、各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流程管理和监督检查,通过建立日常跟踪督查机制,定期跟踪了解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责任项目推进完成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责任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年两次要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县委和县纪委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抽查,年底组织召开一次集中点评工作会和群众联评联议活动,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对工作检查中,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出现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共实施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人16人,监督责任2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