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以精心求精准下势遏制基层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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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兴平市重视发现和解决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民生资金监管,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形成震慑。

一是宣教先行,筑牢思想大堤。该市制定完善了《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度汇编》、《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资料汇编》、《党员干部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纪律手册》等资料,同时举办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培训班,针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基层党员干部违规操作、财务管理混乱等共性问题,从普及廉政知识、解读《准则》和《条例》、规范惠民项目管理、加强村务公开等方面对镇办“一把手”、涉农部门主管领导、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长、村监会主任、会计近800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强化党员干部自律和发挥制度他律上实现了“双提升”,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精准对焦,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信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设立举报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实行领导接访、实名举报约谈等工作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在开展严查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活动中,把线索摸排、案件初查工作和严查群众身边腐败有机结合,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20余名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案件线索。借助网络新媒体,每天关注兴平廉政网站、兴平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本市党员干部的信息,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安、审计、检察、法院等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库,对案件线索实行定期报告、跟踪督办、动态管理,确保每条有价值的线索都得到充分利用。2015年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32件,党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4件4人。如该市查处的西吴办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代主任刘军贪污公款、违规招投标等违规违纪问题;原马嵬财政所所长张世彬侵吞粮食直补款问题。对违纪行为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党政纪处分,对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惩处。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保障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严字当头,切实转变作风。立足全面从严治党,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试行)》、《关于惩治三十三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暂行)》,为党员干部画亮纪律“红线”。着眼维护群众利益、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化管理,修订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规范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咸及兴平市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深入基层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和迎来送往,注重开展随机调研,力求掌握真实情况;下基层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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