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两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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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咸阳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会议认为,在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新情况、党的建设面临新挑战的形势下,出台《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中央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这两个文件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地把文件精神落实到位。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充分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国资委要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抓紧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并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针对全市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际,强化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文件精神的行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清廉为民,扎扎实实地干好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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