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监察局全面量化考核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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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永寿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机关各室及干部考核办法》,决定从今年开始,将每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打分,综合排名,让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着力营造善于打破常规,勇于探索进取,奋力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

 

  《办法》明确规定,委局机关各室及室主任(包括室主任)以下干部为考核对象,围绕工作任务、制度落实、综合评价三个考核指标,实行干部职工日记载、半年督查、全年综合计分排名和确定考评等次。并实行加分与扣分,加分重点突出工作创新和受表彰奖励;扣分主要涉及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出现工作失误等情况。

 

  为强化量化考核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严明奖惩,确保量化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客观性。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平时考核时,考核办按照年度工作责任分工,对各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主管领导对分管室主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室主任对本室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委局办公室根据各室和机关干部遵守规章制度以及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台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年终考核时,按照自查评分、考核打分、综合评价、纪委常委会审定四个环节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于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列第一位的室,作为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列前三位的机关干部,在评先选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连续两年考核列前三位的机关干部,作为后备干部优先向县委推荐提拔任用。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处于末位的室,取消该室当年表彰奖励资格;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末位的室,由委局主要领导对该室主任进行警示提醒谈话;连续三年考核处于末位的室,建议县委对该室主任予以调整,对该室工作人员作出一定的组织处理。

 

文章来源:永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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