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收费处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 该市财政局、监察局依据《陕西省行政事业收费条例》发出 《关于受理“乱收费、乱罚款”举报的公告》举报公告。该公告从举报对象,举报内容,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以及对举报进行处理在咸阳报和电视台进行了刊登和播放,畅通了民情诉讼渠道,受到了全市群众的广泛赞誉。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