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彬县以学习贯彻《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为契机,主动担当起推动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突出“准、严、实”,确保巡察工作精准聚焦。
突出“准”。一是瞄准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盯重点人,专注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着力解决和查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二是选准巡察对象。巡察组在受领任务后,初步了解不同单位可能存在“隐性”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摸清“隐性”问题隐藏的特征,找准巡察的突破口,确保巡察有备出击。三是找准巡察队伍。采取挂职、借调等方式,从纪委、组织、审计、财政、检察等部门,精心遴选一批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统一纳入巡察人才库,巡察充分做到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做到一巡一调整。
突出“严”。一是严格干部队伍管理。制定了《彬县巡察工作人员纪律规范》《彬县县委巡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彬县巡察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巡察纪律规定,扎紧了巡察监督制度笼子。同时巡察组全体成员签订了《巡察保密承诺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确保巡察干部安全巡察、廉洁履职。二是严守巡察工作流程。县委巡察办编写了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流程,流程图共分巡察准备阶段、巡察了解阶段、报告巡察情况阶段、反馈巡察意见阶段、移交材料阶段、督促整改阶段、立卷归档阶段7个阶段,使巡察组工作人员按照流程指引,顺利开展巡察,避免在巡察过程中,因业务不熟悉,遗漏工作环节,造成工作失误,从而达不到巡察预期效果。三是严格巡察成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依规依纪办理,其他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机构反馈。
突出“实”。一是扎实开展培训学习。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总结》以及习近平、王岐山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编印成册,做到人手一份,明确标出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让巡察干部边学边巡,随用随查。二是夯实人员责任。巡察组在进驻前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分别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做到人员分工到位,工作安排合理,成员之间既各司其责、又通力协作,保证了巡察工作协调顺畅运转。三是要求切实整改到位。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情况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过关,切实整改落实到位,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