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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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淳化县纪委坚持纪挺法前,通过规范程序、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转变理念,将“四种形态”灵活运用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规范工作程序,实践抓早抓小。出台《淳化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对使用谈话函询的原则、情形、程序、要求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未讲清问题的责成其直面问题,如实说明情况;对谈话函询中不积极配合或避重就轻的,严肃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严肃处理。谈话函询结束后,对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跟踪回访。2016年以来,我县共对16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起到了抓早抓小、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

突出执纪重点,加强执纪力量。严查关键少数。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合执纪力量,对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调整,将原来2个纪检室增加为3个;积极推行“协作区”制度。将全县8个镇办和28个部门划分为4个协作区,破解了执纪难题。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0件,结案70件,给予党纪处分91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6人。

创新审理方法,体现执纪特色。加大审理监督力度,强化对执纪审查过程中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监督制约,引导初核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对出现重大违纪问题或案发频率较高的单位,倒查责任,提出“一案双查”意见。提高执纪审理效率。注重发挥党内审查优势,充分运用理想信念、政策水平、事实证据等,通过开展思想工作感化审查对象,达到挽救教育之目的。注重党内审查之重点,即主要违纪事实查清后,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交司法机关处理,体现快查快结快移送,提高执纪效率。

转变执纪理念,注重综合效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坚持案例通报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2016年,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起。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针对不同的违纪情形,灵活运用政策界限,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对于不收手、不收敛,继续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重或加重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处理导向。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用足用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降级、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建议权,实现最佳处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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