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礼泉县纪委监察局围绕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通过建立完善常委例会制度、班子包联室主任包抓制度、单月通报双月研判工作推进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等制度建设,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2017年全县共立查案318件,党政纪处分359人。
一是建立完善县纪委常委例会制度。县纪委常委例会除了研究纪委日常性工作外,各分管案件的常委对案件工作进行汇报,提出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经过纪委常委会议集中讨论后,形成统一的问题解决方案。同时,对于遇到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紧急重要案件,实行“一事一议”,不受时间地点限制。2017年,县纪委常委会共召开90余次,专题研究解决案件查办问题70余件。
二是建立纪委班子包联、室部主任包抓制度。为了层层夯实办案责任,提高基层办案效率,县纪委建立镇办、部门案件查办纪委班子成员包联、科室主任包抓督查指导制度,形成“常委+科室主任+镇、部门纪委书记”三级办案格局,对镇办、部门案件办理遇到的困难,由县纪委包抓科室和包联常委“一竿子插到底”协调解决,有效提升部门办案效率。2017年,全县各镇办、部门共立查案件253件,党政纪处分 272人。
三是建立单月通报双月研判工作推进制度。县纪委对镇办、部门纪委工作实行单月通报,双月研判,推进基层纪检工作。每月县纪委对基层纪律审查、信访处置和宣传报道等工作进行系统通报,每双月的10日召开双月推进会,分析研判当前工作,提出应对纪律审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对于连续靠后的镇办、部门要不仅要追究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而且还要追究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2017年,县纪委先后4次对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先后4次对镇办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40余人次进行“两个责任”督促提醒谈话,2次逐镇(办)实地检查督办纪律审查工作。
四是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2017年上半年,县上调整了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协同办案和线索移送工作,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每个成员单位确立一名联络员,及时将本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规定移交给兄弟单位,实现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信息资源共享。2017年,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协作办案23件,相互移交问题线索7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