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安排,切实解决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三原县纪委通过“强领导、重宣传、明重点、讲方式、严问责”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领导带头,层层压实责任。县纪委成立由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常委、室(部)主任协助、其他同志参加的3个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小组,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采用实地督查,定员不定期方式,对全县14个镇(办、中心)“地毯式”开展扶贫领域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通过约谈函询、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形式,层层夯实脱贫责任,切实督导乡镇部门履行自身职责。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脱贫攻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视舆论宣传,营造紧逼氛围。一是借助网络媒体开展宣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三原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政府门户网站、电台新闻等途径,加强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等进行宣传。二是制作宣传牌、张贴标语和设立脱贫专项举报信箱。在公共场所、重要交通路口、主要公路沿线等地方设立宣传牌;在县纪委和14个镇(办、中心)突出位置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信箱,方便群众来信访和参与监督。
明确工作重点,实现精准发力。动员学习会开完以后,三原县立即召开会专题部署,研究明确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乡镇和部门单位,严肃查处态度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等不作为、慢作为;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挤占挪用、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以争取资金、上项目等名义吃回扣、拿红包、索要“辛苦费”等吃拿卡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扶贫项目造成“豆腐渣”工程或半拉子工程等工作不实;滥用职权、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五类问题”。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加大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真正达到“发现一个,问责一个,通报一次,警醒一片”的威慑效果。
讲求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吃透政策,明确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风险点,梳理相关脱贫工作政策和实际情况的衔接和联系,特别针对产业扶贫资金的来源、管理、用途、流向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管,突出问题,抓住要害。二是深化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等“五账工作法”,对收集到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统一实行建账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处理台账,明确处置方式、办理部门、办理时限,以及强化督办情况、案结销号情况,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筛选典型线索,加强案件督办力度,对重要问题线索直接调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的违纪事实,也要查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选取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问题比较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查办力度不够、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实地督办。
严肃执纪问责,倒逼尽责履职。明确责任情形,严肃问责追责,对精准扶贫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致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对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不能保证项目、资金、人员“三安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对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瞒报、虚报、漏报、迟报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除对直接责任人问责,还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不能精准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追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问题轻微的及时约谈提醒;对问题频发、整治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