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期,陕西省长武县印发《中共长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纪检干部“三转”。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站在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单位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分工中,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主责、主业,持续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确保纪检监察组织专职专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成效。
二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各党(工)委要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及分工,至少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2-3名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已配备纪检组长的部门(单位)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未配备纪检组长的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备一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三是严格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将严格按照《长武县基层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强化考核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离开本县出差、学习、休假、出访1天以上,必须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调整程序,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若需调整纪检监察干部,应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监察委告知。新调整的纪检监察干部确定后3天内,上报县纪委、监察委组宣部备案;严格落实上挂下派制度,县纪委、监察委将继续开展每年四批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委机关挂职锻炼工作。挂职期间,挂职干部脱离原单位工作,原单位不能私自调回。
四是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县纪委、监察委将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制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纪律审查、执纪监督和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督促纪(工)委、纪检组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选好学习载体,增强学习能力、执纪能力和监督能力。